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 无权享受医疗与就业补助

 字体时间:2014-06-18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汪某(女)出生于1963年3月。2010年2月初,汪某到日照某服装有限公司从事车缝辅助工,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为汪某缴纳了2010年12月至2011年9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2011年6月4日,汪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治疗21天。后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汪某为因工受伤。2013年5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汪某为9级伤残。7月,汪某就工伤赔偿事宜与服装公司协商未果,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与服装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74876元。

仲裁委查明,汪某受伤时48周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及汪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她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按照《社会保险法》第36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被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4款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服装公司在汪某受伤时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故汪某主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汪某不能向服装公司主张。因汪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终,仲裁委裁决由服装公司支付汪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2.1万元,驳回了汪某的其他仲裁请求。汪某对裁决不服,向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服装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院审理后,于近日驳回了汪某的诉讼请求。(夏培奖 张洪玮)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 无权享受医疗与就业补助”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4935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