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7日,记者从苍溪县总工会了解到,经过工会干部多次调解,工亡农民工罗邦建的家人终于拿到了由施工方支付死者亲属各项赔偿金共计98万元。
今年2月19日,罗邦建的家属急匆匆地来到苍溪县总工会反映,称2月15日下午,38岁的罗邦建在该县某水利工程工地务工时,不慎从吊车上摔下,被紧急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罗邦建的亲属与该用人单位和工程发包方就工亡赔偿一事进行了5次谈判,但终因赔偿悬殊过大,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由此引起了双方冲突。 得知这一情况后,苍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令该工程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总工会、县水电办、当地派出所组成协调工作组立即对此事进行调处。
当日下午3时,协调工作组立即召集工程发包方、施工方及死者亲属进行调解。经调查得知,双方对于丧葬费和一次性工亡赔偿金均无异议,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罗邦建与施工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双方也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罗邦建的工资,而罗邦建工资的多少对赔偿的高低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罗邦建亲属提出:当初口头约定180元一天,那么月工资应当是5400元。而施工方对此不予认可,他们提出罗邦建的工资只有120元一天,并只同意按广元市年人平工资34030元来计算。
参加协调的苍溪县总工会法工办主任牛锦华及时调整谈判思路,想方设法说服双方,他当即通过电话向该工程其他施工单位了解了平均工价,在与协调组进行商议后,提出了3个解决方案:一是采用工程平均工价乘以计薪天数21.75天,得出工资为3480元/月;二是采用施工方提出的工价乘以30天得出工资为3600元/月;三是将以上两种方案所计算出的工资取平均数。
谈判一直持续到2月20日凌晨,死者家属最终同意了工会的方案,答应以罗邦建工资为3500元/月的标准来计算死者的赔偿金。工资标准确定后,很快,双方就罗邦建的工亡赔偿达成了一致意见:由施工方支付死者亲属各项赔偿金共计98万元,并约定一个月内分三次付清。截止记者发稿时,死者家属拿到了所有赔偿款。
(本报记者 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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