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病保险政策开始全面试行
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报销比率分别为50%和60%
本报讯(记者 段西元)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底通过的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试行。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城乡居民因重大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5万元以内可报销50%,超过5万元可报销60%.
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介绍,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以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额费用和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高额费用为报销起付线(以下简称起付金额),纳入北京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起付金额由北京市人社局和卫生局根据当年居民当年收入统计后发布。
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城乡居民发生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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