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近日下发通知,确定7个省(市)的19个市(县)作为全国第二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地区,湖北省仅两地名列其中,分别是荆州和黄石。
社会监督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维护基金安全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安排,强调在发挥行政监督主导作用的同时,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基金监督,是监督方式和机制的创新。
社会监督对象包括参保人员等任何个人、参保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专业人员,被监督对象为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等。2012年底,人社部在吉林、河南等6省17个市州开展第一批试点,第一批湖北省内暂无试点城市。
湖北省作为自行试点省份,去年确定荆州、黄石两地先行试点。一年来,在披露社保信息、扩大公众参与权等方面,两地先期进行探索,得到人社部肯定,今年被正式确定为第二批试点地区。
据荆州人社部门介绍,该市社保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即将出台,将通过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聘请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使这项重要的公共基金“在阳光下运行”。 (记者朱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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