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我国在建立健全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又迈出了坚实一步。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河北、贵州、内蒙古等地采访调查了解到,现行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虽日臻完善,但
城镇居民这一群体仍缺少总体制度安排,出现覆盖“盲区”。而 这个群体多无职业、无收入、年龄较大,是社会最弱势的人群之一。
养老保险制度有“盲区”《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由于制度层面上还存在“盲区”,我国基本养老尚不能在制度上实现全覆盖,部分城镇居民仍处于“老无所养”状态。
据了解,目前我国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以下几项:一是国家
公务员退休制度;二是
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是企业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四是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唯独缺少的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块。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力资源与
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养保险处处长张继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两年前,河北省曾进行过一次摸底,全省60岁以上无工作的城镇居民大约190万人。这些人员既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参加不了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些人员多是无就业能力,由原老住户、残疾人、劳改或刑满释放后无工作人员等组成。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后,城镇居民反映强烈,不少群众打电话或上门咨询,为何城镇居民不能享受国家养老政策。”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说,“我们也试图把城镇居民信息统计得更准确,但是因为目前国家还没有这方面的政策,所以不敢大张旗鼓地统计。”《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贵州、内蒙古等地采访,也均因相似原因或其他原因,难以取得城镇居民的准确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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