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西门子通信(以下简称诺西)裁员事件日前有进一步扩大的迹象。
记者近日接到诺西上海分公司一名被裁员工的投诉,称诺西的赔偿金额不符合法律规定。该被裁员工还称,诺西人力资源部一方面对其解释 “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因为该岗位不复存在”,一方面却安排其他人代替其职位,让他由此质疑诺西裁员带有 “歧视”。此外,被裁员工企业年金的处理当前仍是一团迷雾。
诺西对此回应称,公司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
诺西裁员理由再遭质疑
在本报《诺基亚西门子在华裁减240个岗位被裁员工指程序违法》(9月21日)的独家报道刊发后,引发了舆论的关注。诺西上海分公司业务拓展部一名老员工张帆(匿名)近日再次向记者质疑诺西裁员的理由。
据透露,张帆已经在该公司工作16年。诺西8月初启动大中华区240个岗位的裁员计划后,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士找张帆谈过双方协议离职事项,但并未达成协议。
张帆拒绝双边协议离职的主要原因是他认为诺西裁员的理由不合理。在记者此前获得的双边协议书中,裁员原因被诺西归结为“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张帆表示,自己所掌握的一些诺西内部邮件显示,自2011年4月30日至今,诺西签订了相当一部分订单,业绩良好,他认为这证明公司“经济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更没有恶化”。
诺西7月发布的2011年第二财季报告显示,报告期销售额同比增加20%,亏损额同比也有所减少。
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诺西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公司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但是根据公司当前经营业绩的表现,以这个理由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依据不充分。
“如公司一定要解除合同,应给予"N+5"的补偿。”张帆还表示,不排除寻求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
员工:裁员不撤岗,职位被替代
拒绝双边协议后,2011年9月15日,张帆收到了诺西上海分公司快递来的 “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按照该通知,解除合同的补偿是半个月的工资。“连一个月的代通知金都没有”,张帆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应该提前30天通知。他9月15日收到书面通知,正式解除合同的日期应该是10月14日,而不是9月30日,诺西还应支付9月30日之后的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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