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员工办理社保参保手续,首先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备案,备案登记以后携带备案表去做社保新参保,需要制作社保缴纳基数和缴纳金额,还有单位法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还有涉及到社保转移手续等,具体情况根据险种要求办理。
已退休人员无法办理社保增员。
在我国,只有达到法定年龄且未满退休年龄的人员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而且缴纳社会保险不是强制的。但对用人单位来说,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属于强制要求。一旦达到退休年龄且满足退休条件后,需要办理退休手续,国家便会按月向退休人员发放退休金,此时也不需要再缴纳社保了,更不会涉及到社保增员问题。
方法/步骤分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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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电子税务局,并以企业身份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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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菜单【社保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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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菜单【社保增员登记】模块功能【新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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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填写新增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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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信息页面关闭,新增的人员信息暂时保存在【增员名单信息】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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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校验】,系统校验【增员名单信息】的人员信息,若校验成功,返回提示:“校验完成,全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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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验成功后,点击【提交】增员成功
在新入职单位办理增员前,先要确认原来的旧任职单位已经帮此人办理了减员手续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已办理停保手续。缴费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起薪当月办理增员(劳动合同签订月份),增员前先在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员工办理用工备案。当月应增员的,可在一个月内多次办理,不受该缴费单位是否已申报当月社保费的限制。增员后可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 缴费单位(个人)申报错误或地方税务局、社保部门、银行等原因而造成多收错收社保费的,缴费单位(个人)可申请退费。问题所述需了解具体情况,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向所属区主管地税局作进一步咨询了解。
1.广州社保增员成功之后,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网,登录公司税务账号后,点击社保进入社保栏,点社保申报后,预览当前申报明细,然后提交申报,最后扣款确认,扣款方式有:第三方公司账号扣款、微信扣款、支付宝扣款;
2.点击第三方公司账号扣款后,系统自动扣款。选择微信扣款,需要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缴交;选择支付宝扣款,需要支付宝扫描二维码缴交。
吉林省单位医保网站的增员操作流程如下。
1、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后,网上经办,选择职工批量增员申报。
2、勾选参保险种,下载承诺书模板,盖上公司的公章,经办人签名和填写日期,完成后点击上传。
3、下载增员申报模板,填写相关信息,选取文件,点击上传。
社保局。
社保增减员办理的流程如下:
1、登录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在官网进行注册,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2、新增劳动用工备案,把新增人员的身份证信息、地址以及合同起止时间填进去。
3、填写社保局相关的电子表格。身份证信息、姓名、参加工作时间、参保时间、工资、缴纳的保险项目等等。
4、盖章。在增员表上盖好单位章,再去社保局劳动用工备案窗口进行审核,盖用工备案的章。
5、征缴科申报。盖章后,到社保局征缴科申报当月保险,进行审核。人员变动最好在当月15日之前进行,并且一个月只能申报一次保险。
6、打印申报缴费单。在准备增减员表的时候,也要拷贝一份到社保局进行备案。再打印当月的申报征缴通知单,最后拿到财务进行转账。
办理单位员工社保新增的流程如下:
(一)带人员增加表、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去社保局相关窗口办理人员加入。如员工以前交过保险,则需要以前公司所在地区社保中心提供缴费凭证,拿此凭证和人员增加表、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去社保局窗口办理人员加入。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1.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2.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二、社保参加条件是什么?
1、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目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缴费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登记手续
1、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⑴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⑷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⑸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 一代码证书:
⑹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外经贸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操作步骤如下:
1、首先,进入地税局,用户名即是单位税务登记号,接着填上还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跳转到下一个页面;
2、点击页面上方一栏的:社保业务--单位人员增员申报--社保增员申报,点击进去即可;
3、弹出网上社保增员申报协议,点击下方的同意继续,会看到:单位增员须知,点击已阅读,跳转下一个页面;
4、这时候就会跳转到单位增员社保登记,输入所增社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确认无误,点击增员,会跳出一个小方框,单位人员新参保登记;
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后点保存即可。
1、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官网会出现如下页面,点击单位登录。
2、输入登记号,口令,密码登录即可。
3、点击社保业务管理的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
4、输入身份证号点击确定。
5、然后把蓝色选项的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即可。
6、信息填写完整后如不再继续增员就可以点击提交。
7、如还有人员需要增员就点击保存继续重复以上步骤即可。
8、提交完成后会提醒你打印人员增加表和个人信息登记表,可以在业务报表查询里找,打印后加盖公司公章,预约取号后携带相关资料去社保中心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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