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灵活就业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参加嘉兴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6594元/月(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18%。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嘉兴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分别是3000元500元和300元。
1.单位参保的,以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
2.单位在职职工个人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费基数缴纳,规定缴费基数由市医疗保障局按年公布。
3.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职)时,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须满25年。原规定缴费年限为20年的统筹地,可分5年过渡到位。
单位每月缴费9%,其中:职工生育保险0.5%,个人每月缴费2%。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7%。
退休(职)人员:不缴费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确定
(一)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工资总额按国家、省、市规定发放的工资及经常性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考核奖励等项目计算确定。
具体计算口径为:月缴存基数=按月发放部分+按年度发放部分。其中,按月发放部分按2020年12月应发工资数计算;按年度发放部分按所属2020年的年度发放项目收入之和除以12计算。
各部门一次性发放的补贴与奖励不得计入缴存基数。单位新调入人员参照本单位同级别同类人员套算。
(二)月缴存基数不高于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2487元),月缴存额上限为7798元。
二、缴存基数调整办理程序
(一)测算。各单位按规定口径对职工缴存基数进行测算,并将测算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二)申报。各单位登录嘉兴住房公积金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以及嘉兴市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在线服务平台,进行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申报工作。
(三)审核。本次调整采取事后审核制度,在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结束后,由市及各县(市、区)公务员、财政、人力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分别组成核查小组,对完成申报的机关部门进行抽查。事业单位按管理权限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对抽查中发现不按规定口径虚高填报的单位,将按照违规缴存公积金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21年1月至调整时住房公积金的差额部分可予以补缴。
四、办理时间
本次年度调整办理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31日。
五、其他事宜
(一)机关事业单位各类用工人员(含岗位合同工)应全员纳入公积金建缴范围,月缴存额一般应不低于650元。
(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行当月托收当月住房公积金的模式。
企业缴费比例:7%;个人缴费比例:2%。
嘉兴医疗保险多少钱:
缴费金额=缴费工资基数*缴费比例
企业缴费金额为348.39元,个人缴费金额为99.54元;
嘉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按照4977元/月确定。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4号), 2018年我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432元。基于我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决定对我市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按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个人每月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以下称缴费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月缴费基数;缴费工资高于300%的按照300%确定月缴费基数,据此设定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320元、上限为16610元。月缴费基数申报时采用“个位数四舍五入、个位数为零”方式确定。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意见的通知》(嘉政发〔2014〕47号)规定,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按照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其中缴费工资低于3320元/月的参保职工按照3650元/月执行,高于3320元/月的按照该职工上月缴费基数(原基数)的110%确定。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0号)文件精神,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上一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我市现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为五档(其中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550元/月)。按已公布的上一年度(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确定全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如下:
第一档:600元/月;第二档:800元/月;第三档:1000元/月;第四档:2000元/月;第五档:2990元/月。
1、医保主要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
2、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住院费用的高低划分,一千三百元至三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三万元至四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四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
3、居民医保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组成。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起付线为三百元;二级医院六千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5%,高于六千元报销比例为为80%,其中县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四百元,市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六百元等
答:嘉兴灵活就业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参加嘉兴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6594元/月(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18%。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升到350元。
缴费方式
①线下缴费。城乡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参保缴费,由其户籍所在村(居)或者社区统一进行收缴,缴纳至各区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保所。
②网上缴费。在已经开通了电子税务局缴费的地区,大家可以进入税务局官网,进行注册及登录,按照要求可以进行缴费。
③掌上缴费。大家还可以通过当地税务部门的手机APP、公众号或者是微信、支付宝等手机支付平台,进入城乡居民医疗板块进行缴费。
2022城乡居民医保什么时候交?
1、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条件的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费,每年的9-12月为缴费时间,缴费成功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
2、对于年内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6月25日前办理参保缴费,缴费成功后,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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