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远城区逐步统一执行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和待遇标准的通知》(武政办〔2011〕100号)、《关于统一使用 2013年劳动工资相关数据及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武人社办〔2014〕43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城区统一使用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武人社办〔2014〕47号)和局《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新城区实际,现将2014年度新城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的操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按照2013年武汉市月“岗平”工资的100%(即4478.8元),统一确定2013年新城区月“岗平”工资标准。按照2013年武汉市月“社平”工资的100%(即3860.9元),统一确定2013年新城区月“社平”工资标准。
二、2014年度新城区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2013年全市月“岗平”工资的60%保底(即2687.3元),300%栏头(即 13436.4元);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2013年全市月“社平”工资的60%保底(即2316.5 元),300%栏头(即11582.7元)。缴费基数保留到角,缴费金额保留到分。
三、2014年度新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2013年全市月“岗平”工资(即4478.8元)确定,缴费比例为20%,计算确定为六个缴费档次:50%档的缴费基数为2239.4元,个人缴费金额为447.88元/月;60%档的缴费基数为2687.3元,个人缴费金额为 537.46元/月;80%档的缴费基数为3583元,个人缴费金额为716.60元/月;100%档的缴费基数为4478.8元,个人缴费金额为 895.76元/月;200%档的缴费基数为8957.6元,个人缴费金额为1791.52元/月;300%档的缴费基数为13436.4元,个人缴费金额为2687.28元/月。
四、2014年度新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执行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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