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
我市2012年起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保制度全覆盖。目前,全市参保158.52万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为更好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我市从2013年起,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列入每年市政府十件民生惠民实事。经过连续七年调整,从2012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今年的170元,共增加115元,增长209%;今年调整后,比2018年增加22元,增长14.9%。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我市社保经办部门与省社保局积极开展社保系统的对接及相关参数的调整工作,确保做到一人不漏、一分不少、一天不拖。本次调整共惠及全市56.16万名60周岁以上已领取待遇的城乡居民,我市5月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1—4月补发部分将于本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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