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为是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有些地区缴费基数下限以上年度最低工资为标准。公积金缴费基数另行规定。根据山西省统计局公布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1547元(月平均工资为5129元)及晋城市统计局公布度晋城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2656元(月平均工资为5221.3元)。
2020年的企业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按2018年度山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计算,即缴费基数上限为1369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739元。
2020一2021年的取暖费还和往年一样,一个采暖期(11月15日至3月15日)每平米13.2元的标准收取,有流量表的按实际使用收取,不使用的要交基础取暖费。市民可通过晋城银行各服务站点,热力公司服务站点和支付宝等平台交费。市委市政府仍实行民心工程,根据气候变化提前或延长供暖。
7月1日起,山西2021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开始缴费。缴费时间截至2021年12月25日。
根据晋社保局发〔2021〕26号文件精神,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08元。以此为依据,确定2021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下限为3235元(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60%),上限为16176元(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缴费人员可从上限与下限之间自由选择缴费金额。
凡2021年前已经按灵活就业参保并缴费的人员,2020年度因疫情没有缴费的,可以按2021年度任意标准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
晋城古称泽州,位于山西省东南端,丹河中下游,东、南依太行、王屋二山与河南省新乡、济源、焦作交界、西依中条山与运城、临汾衔接,北依丹朱岭、金泉山等界山与长治接壤。晋城市主城区居泽州县境之中央。地理坐标为北纬35度12′-35度42′,东经112度31′-113度14′,南北长约58.85公里,东西宽约62.75公里。控扼晋豫咽喉,俯视千里中原,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发挥着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重要作用,战国军事家吴起称晋城为“夏桀之国,左天门之阴,右天溪之阳,卢泽在其北,伊洛出其南,有此险也”。故此可见晋城地理位置的重要。
一、2021年山西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山西省统计局的相关数据统计,2021年山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08元,月平均工资为5392元。每年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都是按照该标准调整的,通常是月平均工资的60%和300%。
以山西省平均工资为依据,确定2021年山西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为5392*60%=3235.2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5392*300%=16176元/月,该标准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保时,可以在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内,根据自身收入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二、2021年山西社保每月最低交多少钱?
先来看看山西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7%,个人缴纳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个人不需缴纳。
每月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333.205元。
企业退休工资最新规定:企业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工资指数)〕÷2×本人全部缴费年限(工龄)×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例:50岁195个月、60岁139个月)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全部平均工资指数×本人97年以前缴费年限(工龄)×1%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当地公布的城镇职工2020年平均工资的80%
比如晋城市2020年月平均工资是5392,那么按照80%的档次就是5392×80/100=4313.6
然后4314×20/100×12=10353.6
一年就是10353.6元,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需要缴纳10353.6元
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晋城市将统一切换国家(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医保平台”),具体公告如下:
一、停机切换时间
自2021年10月20日18时起,停止使用现有的晋城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暂停办理全市医保相关业务,同步暂停使用晋城医保便民服务平台和智慧医保信息系统,暂停办理全市医保相关业务。
二、恢复上线时间
2021年10月31日零时起,正式启用新医保平台,逐步恢复办理医保各项业务。
三、暂停业务范围
停机切换期间,暂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所有医疗保险业务;暂停参保人员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医保相关业务;暂停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暂停定点医药机构使用社保卡联网结算业务等。
四、停机切换期间注意事项
按照确保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定点医药机构救治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的工作原则,停机切换期间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将不办理相关业务,待新医保平台上线完成后再进行办理。各级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要耐心向参保患者解释,积极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办理相关业务。
(一)医保征收缴费业务
1.2021年10月10日零时前已经上传税务平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数据、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数据,参保单位或个人可在2021年10月15日零时前去税务部门办理缴费业务。未按时办理缴费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对未缴费已经上传税务的征集流水号统一进行作废处理,待国家(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再做处理。
2.2021年10月10日零时后全市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停止在“单位网厅”和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参保缴费业务,不再生成征缴数据,不上传税务平台。
3.2021年10月31日零时起,正式启用新的国家(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恢复全市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各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参保缴费业务办理。
4.2021年10月15日零时,暂停税务部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传输;2021年10月31日零时,恢复税务部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传输。
(二)本地住院费用结算业务
1.在系统切换前,本地医疗机构需在2021年10月19日18时前,将在院医保患者转为出院或自费登记,等新医保平台启用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2.精神病专科医院在院患者2021年10月19日18时前必须全部办理出院结算,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先按自费登记,10月31日在新医保平台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因新旧系统切换产生重复收取患者起付线多收退还。
3.在系统切换期间,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应先办理出院手续,暂不做医保结算,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回原就医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医保结算。新住院的参保患者先自费登记,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此项工作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患者说明情况,并主动联系办理)。
(三)门诊就诊业务
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的,需全额现金垫付并留存支付票据,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可由定点医药机构在新医保平台中补录就医、购药信息,并进行医保结算。
系统切换前,已认定的享受门诊慢特病、特药、居民“两病”门诊用药的参保患者,可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在10月19日18时前一次性开具足量所需药品。
系统切换期间,新认定的享受门诊慢特病的参保患者,以审批表认定时间为准,可在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全额现金垫付并留存支付票据,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到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补录就诊信息并进行医保结算。
(四)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已办理异地联网结算住院且在旧系统停机前未出院的,由医院在院内结算系统中办理转自费,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重新办理医保登记;无法办理联网出入院结算的,需先行垫付现金,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在系统切换期间,自行外转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需先行垫付现金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符合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需先行垫付现金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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