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初的网上新闻,深圳拟在2007年推出的十大医保新举措如下:
1、提高劳务工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2、力争使医疗保险覆盖到全体户籍居民,对自付金额较高的特困人员给予基本医疗补助;
3、拟将把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及因本人过失造成的意外伤害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4、只要不是故意、非违法违规的,非工伤以外伤害,也拟将此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5、给住院医保参保人增加门诊待遇;
6、提高综合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
7、降低个人账户支付定点医疗机构自付费用和在定点药店购非处方药的门槛;
8、从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给退休参保人员发健康体检补贴费;
9、缩短退休人员门诊个人账户用完后的“自付段”;
10、取消统筹基金“封顶线”。
之前在《QQ鱼评述广东十大社保问题》中已经指出:
在医疗保险改革上,其实无外乎两条思路:一是扩大医保覆盖面,把一些没有保障的纳入进来(城镇居民),这是近一两年很多省市做的工作,如北京的“一老一小”医疗保险,如天津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苏州的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等等;二是提高困难群体保障幅度,如北京的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等等。
我们可以看出,深圳新举措的第2条是扩面,其他都是提高保障幅度,但不光是提高困难群体保障幅度(第1条劳务工、第2条特困人员),其他很多条都是普遍提高(如降低起付线,取消封顶线等)。足以看出深圳医保改革的力度。
深圳的做法有很多突破的地方,例如,把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纳入医保范围,把外伤的报销范围大幅扩大,给退休人员发健康体检补贴费等。把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纳入医保范围可以充分发挥体检的预防、早期发现作用,这实际上是有助于降低医疗费用的(医疗费用其实大头主要花费在重症大病上,早发现早治疗早预防可以有效降低费用),这非常值得其他地区借鉴。外伤的报销范围较小是以前让很多人犯愁的事情,譬如被狗咬伤、摔伤等意外发生后,医保报销很成问题。医保当然应该防范道德风险,自杀、自己故意等伤害发生医疗费不能报销,但是一些意外伤害,哪怕是因为本人过失(注意,过失≠故意)的,也应该给予报销。
另外,降低起付线,取消封顶线等都是提高医保待遇的措施。在医保基金能收支平衡的前提下,或者说在财政适当补助的前提下,政府是有必要采取措施,让老百姓享受更好的医保待遇的。降低起付线,取消封顶线两个措施比较起来,我个人觉得后者更有意义,也更能发挥医保的互济保障功能。小病基本上个人都能解决,也不会对个人经济造成很大困难,而且一定的起付线有助于适度控制医疗费;而大病一旦发生,很可能因病致贫,医疗保险更重要的是防范这种风险,而封顶线如果设置过低根本就起不到对大病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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