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中美医学伦理学比较国际研讨会”上,与会的中美两国代表谈起了医生收受“红包”的问题。我国的医生和伦理学家都承认这个问题在我国远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包括那些被评为“文明单位”的医院,谁也不能打包票说没有一个人收“红包”。主持小组讨论的美方组长却出人意料地说,这个问题在美国50年前就解决了。这引起了在场的我国医生的极大兴趣。来自夏威夷岛健康质量基金会的医学博士豪沃尔德介绍了美国是如何解决医生自律问题的:
首先,美国有医生的自律组织,包括官方的和非官方的两种。负责医生管理的还有医院董事会保险公司。这三方面的任何一方面,如果接到检举或投诉某医务人员收受病人钱财,一旦查实,该医务人员就会终生被吊销执照,丢掉饭碗。因此,医生们根本不敢收受“红包”。
第二,医生在美国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收入丰足的经济地位。要当医生须在接受理工科大学本科教育后,还要经过医学专业培训和实习期,并通过严格的国家级考试。而一旦取得合法的行医执照,年薪一般为美国中等以上水平,大约在14万到20万美元以上,技术高的医生年薪可高达80万~100万美元,这样的收入水平足可以满足各种开支和税赋,根本没有必要再另外收取“红包”。豪沃尔德博士说,医护人员是非常需要照顾的,他们面对苦难,与苦难打交道。而且他们也是凡人,同样要养家、抚养孩子、吃饭穿衣,所以必须首先使他们在生活上有足够的保障,严格要求他们的措施才有保证得到落实。
第三,在美国,人们的收入及消费大多是通过信用卡来进行的,包括工资和各种收支,现金很少流通。对每一笔收入,银行会进行监督,数额较大的来历不明的钱一旦查实,会记入个人档案,影响一个人的信誉,在转换工作岗位时如被发现信誉不好,将会带来麻烦。这样的制度使人们珍惜信誉如同珍惜生命,促使人们走正路而不走歪门邪道。
第四,美国医生在开始接受医学教育时,医学伦理教育就始终与专业课同步进行,目的在于解决“谁来救治‘救治者’”问题。所以医学生在系统接受医学教育的同时,也接受了非常正规的医学伦理学教育。这种教育促使医生发自内心地去为病人服务,对什么事该做并且如何做、什么事不该、如发生了不该做的事又怎么办等问题有清楚的认识,为培养医生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心、爱心、责任心、诚实和无私,为逐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格,为以后依法行医打下较好的基础,使医生从内心深处就认为接受病人的“红包”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如果一个医生接受了病人的红包,其他医生会劝告他,同时还会把这件事报告给当地的医学委员会,为病人讨一个公道。这样的处理被认为是很公正的做法,不会引起非议。医生们普遍认为护短才是不道德、不公道、不符合伦理的。
第五,要有一整套
医疗保险制度和组织来保护病人的利益,监督和保证医疗质量,制约医生的行为。
《市场报》 (2004年12月03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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