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北京的朋友,请注意:
持续三月,四个重点,四个结合
——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第一次全市范围大检查
地点:北京(全市范围内)
时间:2008年4月27日-2008年7月底
内容:劳动合同法专项执法大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第一次全市范围大检查)
执法部门: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
四大重点:
(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2)工资及最低工资支付情况;
(3)社会保险登记及缴费情况;
(4)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其它有关规定情况。
四个结合:
(1)坚持实施普遍检查与有针对性的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
(2)把坚持专项执法大检查与全市目前正在推进实施的“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作相结合;
(3)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与专项执法大检查相结合;
(4)把检查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法》与检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相结合。
记者获悉,从27日起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在全市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专项执法大检查,该活动将持续到今年7月底结束。据介绍,此次执法大检查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第一次全市范围的大检查。
据了解,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的检查范围是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筑施工企业,宾馆饭店及中小型餐饮服务企业,成规模的商务写字楼和住宅区内的各类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及中小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重点主要是四大类: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及最低工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及缴费情况;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其它有关规定情况。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大检查活动将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实施普遍检查与有针对性的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把坚持专项执法大检查与全市目前正在推进实施的“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作相结合;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与专项执法大检查相结合;把检查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法》与检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的活动,全面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凡未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一经发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通过媒体舆论曝光,同时锁定到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上。此次执法大检查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第一次全市范围内的大检查,也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劳动合同法》宣传力度,大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用人单位法律意识的一次活动。市劳动保障部门表示将坚持从严执法,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用人单位整改情况要一追到底。
论坛链接,欢迎进入讨论:
“注意:北京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第一次全市专项执法大检查,四大重”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277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