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目前马来西亚大约有280万外劳从事着种植业、建筑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四大领域 的工作,这些外劳来自于12个国家:泰国、柬埔寨、尼伯尔、缅甸、老挝、越南、菲律宾(男性)、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印度和印尼。2003年马政府曾决定招收更多的外籍劳工,据媒体报道及内政部的
披露,约有10万来自斯里兰卡、10万来自巴基斯坦、5万来自孟加拉国、2万技术劳工来自中国,更多的则来自越南和尼泊尔。
二、引进外劳的发展趋势
从趋势上看,不同的行业其引进外籍劳工将呈现不同的发展态势。如建筑业,随着大型基建项目的陆续完工,以及马来西亚基础设施已基本趋于完善,再加上自1997年金融风暴以来,政府推行赤字财政,以内需拉动经济的政策已逾7年,财力上后继乏力,继续推行大量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可能要等待下一轮经济发展周期。同时,有些大型项目的推出,需要配合政治的要求,这更增加了项目的不可预见性。因此,现有的建筑业外劳可能会过剩,并呈现一定程度的萎缩。
制造业同样也会出现需求萎缩的状况。随着中国及周边国家吸收外资的力度加大,进入马来西亚的外资逐年减少,关闭和搬迁到上述国家的工厂在马来西亚也呈现一定的数量,因此对外劳需求会呈下降趋势。
反之,服务业和种植业的劳工需求会呈上升趋势。马来西亚非常重视发展服务业,并且视服务业为经济成长的催化剂和新动力。因而鼓励发展船运与再保险业、旅游业、教育与保健服务业、码头设施与航空业。这些行业都需外籍劳工来补充。
马来西亚是世界最大的棕油生产国及出口国,占全球生产总量的一半及全球出口总量的60%。除棕油外,木材、橡胶、胡椒及可可也为马来西亚带来大量外汇收入。这些丰富的天然资源促进了以资源为基础的制造业,马是世界最大的油脂化学品生产与输出国,及第二大热带硬木三合板输出国。1997年金融风暴后,正是棕油和木材的稳定出口支持了马来西亚的经济。同时,中国将于2006年开放棕油市场,这一马最大客户的承诺,更坚定了马大力发展油棕业的决心。此外制造业面临着周边国家竞争的压力,也促使马来西亚大力发展种植业,发展多元经济。因此,本地人不愿从事的种植业将需要更多的外劳。
三、引进外籍劳工存在的问题
2003年马来西亚移民局报告称,共计4.5万名外籍劳工被捕并被判坐牢,9000多人被鞭刑,引进外籍劳工产生的社会问题一直是马各界关注的话题。究其原因,一是马来西亚存在大量的骗子中介,以骗取劳务中介费为主;二是周边穷国涌入的大量非法劳工;三是马有关劳工政策中存在着一些不利于外籍劳工的法律陷阱和漏洞,这些不利的政策因素容易使劳资双方产生矛盾或纠纷(表现为不付工资、任意克扣、随意解雇、工伤纠纷及其他纠纷),在矛盾或纠纷存在时,外籍劳工则始终处于被动的、易受伤害的地位。
马移民法规定,外劳的雇主名称必须打印在其工作准证上,外籍劳工只能为该雇主工作,不能为其他人工作,如果为其他雇主工作,一经发现将被视为非法打工,遭逮捕、判监,甚至鞭刑,最后遣送回国。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即便雇主剥削或者粗暴对待他们,外劳也只能在其雇主的工厂工作。当外劳不堪忍受而逃跑或寻求帮助时,雇主只要报警,同时取消其工作准证,外劳马上就成为无合法身份的人,他们会被当作非法移民来对待。当外劳逃跑并将其雇主告上法庭时,雇主所要做的就是取消其工作准证,外劳就必须向移民局申请特别准证以便合法居留马来西亚同雇主打官司。申请特别准证,移民局规定一月一更新,每次收费100马币,但最长的居留时间为3个月。在此期间外劳不能工作,雇主也不再提供食宿,外劳只能流浪街头,等待出庭。但实际情况是劳工法庭积压的案子很多,3个月内根本不可能解决。同时雇主知道外劳不可能长期居马,因此拒绝协调,运用各种手段延缓案子的进展,最终迫使工人回国,案件不了了之。
这种法律制度使得雇主和外劳处于权利极不对称的地位,雇主有权取消其工作准证,但工人即使遭到剥削和不公正待遇也无权不为其雇主工作。此外,马来西亚不允许外劳参加工会,因此没有组织为其利益辩护。这种政策上对外劳的实际歧视引发了一系列外劳罢工、抗议及犯罪活动。对此马有关部门也在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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