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3年,陆续有湖南、江苏、山东、黑龙江、甘肃、陕西、山西、安徽、广西、四川、重庆、河北、贵州等多个地区,公布了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暂行标准,调整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养老金计发基数、个人医保账户划账标准、以及最低工资标准。
一、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暂行标准
每年1月,虽然上一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等数据暂未公布,但是为了做好社保缴费工作,大部分地区,都会公布最新的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暂行标准。
(一)湖南省
2023年1月3日,湖南识关于2023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在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尚未公布前,暂按如下标准执行:
1.企业职工(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暂定缴费基数标准:6575元/月。其中,缴费上限标准为19725元/月,下限标准为3945元/月。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3945~19725元之间,选档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二)江苏省
2023年1月6日,江苏省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如下:
2023年1月-12月,江苏省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4494元/月执行,上限标准为24042元/月。待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正式标准公布后,多退少补。
(三)山东省
早在2022年12月23日,山东省在2022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未公布之前,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暂按如下标准执行:
1.企业职工:上限标准为21888元/月,下限标准为4378元/月。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从3980元~19899元之间,选档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多地社保缴费基数暂行标准2023公布!如何调整,标准是多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25277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