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5日天津市政府召开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障制度启动工作会议,并发布了两项保险的“实施细则”。按照会议部署,天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将于09年9月启动实施参保缴费工作。
2009年4月17日,天津市政府印发了《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和《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并分别于09年1月1日和明年1月1日实施。此次市政府印发了两项保险的实施细则,分别为《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和《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实施细则》,并公布两险统一于9月1日开始启动征缴工作。
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从职工到居民,从城镇到农村,从天津人到外来务工人员及外国人的全覆盖。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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