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策之先行 迎首度开门红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积极为1035名失地居民办理参保接续手续
随着宝鸡市城镇化进程的逐步推进,被征地居民这个群体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特别是被征地居民的社会养老问题,于2009年12月出台了《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被征地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2010年年初,为全面贯彻落实《办法》,渭滨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及时组织学习《办法》精神,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并积极争取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区人劳局等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确立了“宣传先行、接续畅通、服务并重”的工作思路,从政策宣传到咨询受理,从参保登记到缴费审核,从基金征缴到基金结算,全程细化了办理程序和操作办法,以确保业务办理过程的畅通和经办服务的高效运作。
据悉,渭滨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在积极落实《办法》的同时,从“抓扩面、促征缴”的政策高度出发,按照“扩面一人、缴费一人”的要求,迅速反应,果断决策,把被征地居民作为今年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重点对象,全体干部职工积极筹备,全力以赴,在短短的两个月里,陆续为三合村、巨家村、姜城村、孔家庄等5个村的1035名失地居民办理了养老保险参保接续手续,实现基金征缴2400余万元,真正做到了“业务衔接无缝隙,服务便民没折扣”。
( 渭滨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辛惠君 苏郁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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