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广实施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和企业版软件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改革与调整的重大举措
北京市社保中心 2010.1.18
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逐步建立起一整套较为科学、完整的工作流程和经办体系,为我市社会保险事业近年来的发展壮大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随着我市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步伐的加快,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参保单位、参保人员逐年增加。而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单一的柜台经办模式和大厅服务方式,与迅猛发展的社会保险事业不相适应,与参保人、参保单位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办理社保业务需排队、耗时长、个人查询参保信息不方便等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提升经办能力已势在必行。
为此,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大量的实地调查和研究论证基础上,大胆改革,勇于实践,确定了以提高社保经办信息化管理水平为突破口,以减轻参保单位社保事务性负担和提高社保经办能力为目标,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参保单位和各区县经办机构的效率低、办事难的突出问题。
此次推出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与企业版软件,是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模式的重要改革,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更是惠及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实实在在的好事。同时,它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系统化管理,推动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一、社会保险网上申报
2009年,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研究开发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该系统于2010年2月正式上线,我市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可以登录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业务和个人信息查询。该系统不仅能够为参保单位提供更为快捷、安全和人性化的业务处理平台,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真正做到了“鼠标一点,申报保险”,同时极大地缩短了参保单位的业务办理时间,降低企业和社保经办机构双方的经办成本,必将取得“双赢”甚至“多赢”的良好效果。
网上申报、查询系统的主要功能:
1、单位业务办理功能:面向实行网上申报的单位,可以办理单位人员增加、减少、报盘文件上传、缴费基数采集、补缴录入等。
2、单位信息查询功能:面向网上申报单位,可以查询单位基本信息、缴费情况、人员情况等信息。
3、个人参保信息查询功能:面向本市所有参保人员,可以查询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等。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参保人首次登录需要按相应提示,设置密码。
4、单位管理功能:面向社保经办机构,可以对参保单位进行开户、暂停申报、申报等相关业务操作。
5、表格下载功能:参保单位可以下载社保经办相关业务表格。
6、信息发布功能:随时发布与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有关的社会保险信息。
7、单位核查功能:面向社保经办机构,可以对单位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单位违规情况进行记录。
参保单位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网上申报查询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参保单位登录该系统,须采用北京CA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及用户名的双重密码登录方式。
具体事宜可咨询:
1、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96102。
2、单位数字证书咨询服务热线:(010)59796320
二、社会保险企业版软件
为优化经办模式、提高经办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方便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减轻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的工作压力。从2010年2月起,凡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应统一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办理相应社保业务。
企业版获取方式:
该软件为免费发放,参保单位可以到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免费领取“企业版”软件光盘,也可以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下载。
企业版的功能:
参保单位使用“企业版”可以办理以下业务:单位新参保登记、新参保人员登记、人员增加与减少、单位与个人信息变更、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等。
企业版的使用:
已申领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参保单位可通过“企业版”直接录入单位与个人的参保信息,也可以到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下卸本单位的参保信息,并通过“企业版”导入数据。下卸参保单位与个人信息时以医疗保险数据为主,同时应再下卸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专有信息,对于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与个人可直接下卸“四险”信息。
借助全面推广实施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与企业版软件的契机,市社保中心还同时部署以下几项工作:
(一)换发《社会保险登记证》。鉴于市、区县已全部合并组建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也为统一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个险种在同一区县参保的问题,自2010年2月至4月期间,按照属地参保的原则,将为全市参保单位换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采集核实单位与个人部分信息。市社保中心将积极创造条件,为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逐步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如:社会保险缴费对帐单将邮寄到参保人员本人选定的地点;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短信服务;提供临近退休法定年龄参保职工信息等服务项目。为此,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应如实提供与服务项目有关的信息。
(三)个人年度工资收入申报工作。一年一度的个人年度工资收入申报工作,是核定新的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基础性工作。自今年起,在参保人员确认了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后,参保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信息系统与企业版软件,一次性完成本单位个人年度工资收入的申报工作。
“北京2010年全面推广实施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和企业版软件”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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