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心肺等重大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全部纳入北京医保门诊特殊病范围。由此,患者医药费负担将从目前的年均7万元降至5000元左右,新政策惠及本市所有参保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
根据规定,对心肺移植术后抗排异用药采取定额管理办法,抗排异用药区分术后90天内、91—180天、181—360天、361天以后4个阶段,药品定额标准分别为265元/日、221元/日、211元/日、196元/日。
据介绍,抗排异用药是指《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调节免疫功能药”类别下的“免疫抑制药”,如环孢素、吗替麦考酚酯、他克莫司等。根据以上定额标准,术后第一年抗排异用药费用约为8.2万元,此后年人均费用约为7.1万元。按门诊特殊病政策报销后,参保人员年均医药费负担将降至5000元左右。(记者王明浩)
“北京心肺移植抗排异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227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