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以帮忙办理社保为借口,骗取他人财物,通过个人支付宝“发放社保”掩盖诈骗事实。截至案发,被骗人员达84人,涉案金额542万余元。近日,该案一审宣判,何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何某在四川省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工作。2007年9月24日,他在办理煤矿工人李某档案提取业务时,发现李某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便主动联系李某,并提出了自己的条件:李某出1万元的“好处费”,由他帮助办理特殊工种退休。两人达成合意后,何某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提交人社局审批,成功帮助李某办理了特殊工种退休手续。
这一次成功案例让何某胆子大了起来。特别是在2015年担任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后,何某更加主动“拓展业务”。“知道我是一个小领导,他们比较容易相信我。”何某交代说。
从当年6月起,何某对到该局办理业务的群众和身边的朋友宣称自己有强大的人脉资源,能够帮忙办理社保。此后,陆续有人主动找到何某请求他帮忙。有多人因对何某信任有加,还主动牵线搭桥,为何某介绍更多的“业务”。
经查,何某以帮助办理入保参保手续、办理特殊工种退休、补缴社保资金等为由,收取多名被害人钱款。截至2021年12月底,被骗人员达84人,涉案金额542万余元。
何某收取请托办理社保的钱款后,并没有到社保局为被害人办理社保,也没有将钱用于请托他人帮助办理社保,而是用于个人请客吃饭、购买高档商品等高消费。
其间,部分被害人见自己的社保一直没有落实,要求何某退钱,何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敷衍。与此同时,他通过个人支付宝账户每月定期向部分被害人支付“社保工资”,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继续实施诈骗。经查,何某向余某等16名被害人共计发放“社保工资”23.49万余元,另向胡某等19名被害人共计退还了123.11万元。
该案被移送至渠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针对该案涉及人员众多,且大多数被害人的钱款未退还的情况,在同步审查、精准认定犯罪事实的同时,派员走访被害人开展安抚工作,并与社保局、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着力解决部分符合办理社保条件的被害人的社保待遇问题。2022年8月24日,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何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渠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社保诈骗问题专项宣传活动,既对相关公职人员依法履职作出警示,又向普通群众做好普法宣传,努力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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