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2月17日召开全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专题会议。会议要求,全区政府类投资项目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确保支付率达到100%,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刘慧副主席主持会议并讲话。
今年以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安厅、总工会等相关部门联动配合、防控结合,始终保持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压态势,据投诉和信访部门统计,截至11月底,全区共为2.6万农民工追回拖欠的工资2.3亿元,清欠率92%。但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宁顺也坦言,今年受建筑房地产市场调控、资金链薄弱、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形势依然严峻。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刘慧在讲话时说,足额兑现农民工工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当前各地政府必须坚决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政府类投资项目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支付率达到100%;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对因欠薪引发的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规范建筑管理市场,严厉查处无施工单位、无监理单位、无施工许可证的“三无”工程,坚决打击建设工程项目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公、检、法等部门要依法查处鼓动不明真相人员围堵政府,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意讨薪事件以及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两会”和“两节”期间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厂矿企业、工地工棚宣传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农民工工资清欠的政策,监督企业依法用工,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切实保障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自治区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亲力亲为指导清欠工作。我区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专项行动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案件查处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政策引导与舆论宣传相结合,切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出台了“一个办法三项制度”,即《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应急周转金制度和“一卡通”支付制度。对全区百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行跟踪监控,并于2012年11月10日至2013年2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近期,自治区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因欠薪上访的重点案件下发了3期督办函,经各地、各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前2期督办函中属拖欠农民工工资的15起案件,已有11起案件支付完毕,涉及人数1110人,涉及金额1303万元,剩余4起当事双方已达成还款协议,第3期各地正在抓紧督办。
“宁夏已为2.6万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3亿元”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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