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到滨城区北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所、亚光家纺和市人社局对《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自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施行以来,滨州市的社会保险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覆盖群体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2011年7月,滨州市在全省15个地级市率先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155.14万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其中55.57万名6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享受基础养老金,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8.7亿元,社会化发放率100%,适龄人员参保率达99.8%以上,累计征缴3.6亿元。另外,《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截至目前,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7.46万人、95.43万人、23.34万人、38.34万人、22.75万人,基金累计结余分别达到48.11亿元、4.75亿元、3.18亿元、1.06亿元、0.43亿元。目前滨州市社保基金结余总量已近60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达48亿元,占所有基金结余量的比例近85%,备付能力居全省前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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