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传媒网5月8日讯(记者 杨玉娇) 近日,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预警)管理暂行办法,将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新政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有哪些影响呢?让我们共同来了解一下。
2018年,我市个贷率达到113.38%,而正常模式应小于75%。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预警)管理暂行办法,这在全省是首例。
湘潭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预警)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改变较大的主要有以下情况:第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购买第二套房或者第二次贷款,首付款从以前最低要求的40%提高到50%。第二,第二套房且第二次贷款,首付款从以前最低要求的40%提高到60%。第三,对前后两次贷款时限作了规定,需要间隔满一年等内容,市民如有需要可登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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