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方大丰)日前,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书面审议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要建立补缴机制,这是对湖南3400多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实在利好。
2014年,湖南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明确允许向制度实施前缴费。即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年龄不足15年的,可按当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补缴制度实施以前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但制度实施以前和之后累计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同时,《实施意见》提出要尽可能提高个人账户存储额,包括允许补缴中断缴费年度保费;推行年度内多次缴费;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加大资助等。
“湖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了补缴机制”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7118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42
人
自从2015年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卫计委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来,“医养结合”甚至“医养融合”的话题日趋升温。在2016年两会上,这个话题也成为...[查看全文]
本报讯 近日,网络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据此,《人民日报》邀请其各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的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全世界173...[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