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讯 2019年以来,迁安市养老保险工作按照“兜底线、建机制、保发放”的方针,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清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精准扶贫、基金安全监管等项工作为重点,努力推动养老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和省级统筹制度改革落实到位。迁安市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办法》(唐政字[2018]148号)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掌握调剂金上解下拨办法、省统筹基金补助办法、周转金增长激励机制等工作施,指导工作开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出现基金缺口由当地政府承担的相关措施。人社部门与财政部门完善制度,加强基金预算和统筹管理,目前,迁安市已将51864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余全部上解至唐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专户,完成了唐山市人社局和财政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确保了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2.省政府考核养老保险指标进展顺利。截止目前,迁安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覆盖146359人,其中新增参保4818人。1-3月份,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28236万元,为19101名企业退休职工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4207.7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336636人,其中新增参保129人,为115733名城乡居民发放待遇5915万元。2018年度,迁安市在全省17个优化开发区(县、市)经济发展绩效考核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待遇发放两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位。
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人社部门与财政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清算工作。截至目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清算到账比例为28%,职业年金清算到账比例为30%。“中人”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稳步推进,人社局印发了《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的通知》,迁安市涉及2014年10月至2018年底退休“中人”1587人,目前已认定998人,完成任务的62.8%。
4.基本养老保险各项重点工作开端良好。全面加强社保基金防范和基金监管工作,迁安市社保局出台了《关于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迁社险[2019]2号)文件,细化分解任务、完善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目前已进入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阶段。稳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过渡期各项工作,人社局与地税局积极配合,全面做好对接,实现了平衡过渡。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成效,迁安市贫困城乡居民符合代缴条件的共4211人,已代缴3822人,完成率90.8%。153名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撰稿:迁安市社保局 石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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