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时效性,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临泽县以“共同发展,和谐双赢”为主题,持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确保各类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普遍建立企业和工会经常性的沟通协商机制。
突出要约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县总工会根据企业、行业特点,抓好分类指导工作。一是重点抓好没有开展集体协商的企业,或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到期需要续签的企业,以及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的企业,全面提高建制率和签约率。二是突出抓好未组建工会不能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乡镇和行业,落实区城(行业)职代会内容,使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工业园区、乡镇、社区扎根,实现对小型、分散企业和零星就业职工权益的有效维护。
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要约合力。县人社局、总工会、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工商联明确任务,形成合力,努力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是县人社局及时制定和发布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及时发布人工成本信息,加强对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开展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执法监察,强化集体协商工作目标考核,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县总工会注重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培育指导员真正成为集体协商行家里手,同时建立指导员联系点制度,建立对集体协商“点对点”指导,实现集体协商程序规范、协商充分、过程民主、执行有效,不断提高集体协商的质量。三是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工商联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的宣传和指导,帮助他们增强平等协商意识。
严格依法依规,确保规范有序。各企业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协商会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五步十六法”开展协商,不得删减程序和跨越环节。经协商形成的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等“一大三小”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票决通过后报送县人社局审核,县人社局对审核合格的及时向企业单位出具《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由企业工会报送县总工会备案,确保集体合同合法有效。
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协商质量。县人社局、总工会、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工商联加大对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已经开展了集体协商的企业,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协商内容,提高合同的签订和履约质量;对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回应要约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拒不改正的,由县人社局给予警告,列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撰稿:临泽县人社局 吕建军)
“甘肃临泽县持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7055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