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3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小微企业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优先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优化管理服务,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能够有效化解企业因职工工伤事故导致的经济风险,保障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及职工抵抗工伤风险的一道坚实的“防火墙”,特别对规模较孝营业收入不高、抗工伤风险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有着稳定经营、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为给小微企业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通知》明确:一是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优先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过程中,相关部门不得设置任何附加条件。二是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一年、半年或季度为职工预缴纳工伤保险费,解决企业按月缴费程序繁琐问题。三是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及时为职工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赔付,做到“快认快赔”。
《通知》出台后,我省将重点推进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特点,开展有效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企业主动参保、依法参保,切实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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