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日前表示,近日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省(区、市)启动批次的通知。研究确定了河北、吉林、江苏等9省2019年启动居民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工作。要求9省抓紧开展调查摸底、资金测算等工作,明确委托投资额度并向省政府提交具体实施计划。确保在2019年底前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
2018年8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起,各省(区、市)按年分批启动,到2020年底全面实施居民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工作。
截至2018年底,上海市、湖北盛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盛云南盛西藏自治区、陕西盛甘肃省等9省(区、市)已经启动实施。根据各地基金结余、支付能力、基础条件等情况,并结合各地意愿,人社部、财政部研究确定了2019年启动居民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工作省份名单,分别是河北盛吉林盛江苏盛浙江盛安徽盛福建盛河南盛广东盛青海剩按照要求,各省(区、市)要持续扩大居民养老基金投资规模,确保2017年及之后年度新增结余的80%用于开展委托投资,以实现既定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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