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表示将适时启动《工伤保险条例》的再次修订工作,把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者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当中。
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经济新模式快速发展,带动了就业增长,更催生出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网约工”群体。新业态重新定义了工作和就业,劳动用工去雇主化、劳动关系灵活化特征愈发明显。然而,如今大部分“网约工”以灵活、弹性、平台、共享等就业形式存在,他们与互联网平台的法律关系较难界定。一些不具备法定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如一些网约平台上的快递骑手,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是以“兼职”的身份存在于“网约”的雇佣关系里。这也让“网约工”这一新兴群体游离于传统的工伤保险制度以外,缺乏相应的保障。
于情于理,将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障刻不容缓。于情,数以千万计的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网约工”群体,他们是“互联网+”新业态得以正常运作的最基本因素,更是我们得以享受美好生活的劳动者;于理,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得不到保障,何以保障行业的健康发展?人社部适时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意义也正在于此。将网约工群体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当中,还需不断落实。(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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