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宁波2月18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王洁)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日常核查社保报销过程中发现,参保人吴某峰申请报销的上海瑞金医院门诊票据涉嫌伪造,且和实际就诊情况不符,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原来,家住宁波的吴某峰因身患重病,在上海瑞金医院就医期间,无意间看到印有“代开三甲医院住院(门诊)报销票据”的小广告,为减轻看病负担,就打起了利用假医疗发票报销医疗费的主意。吴某峰随后便联系了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电话那头是周某,两人约在医院门口见面商量如何制作假发票。第一次他先购买了一张小面额的发票,回到宁波社保局办理了报销手续,几天后果真收到了社保局打来的报销费用。因为有了第一次报销成功的经验,在随后几个月时间里,吴某峰先后向周某购买了十张假发票,向宁波社保局办理报销,其中八张票据顺利通过审核,骗得医保基金9万余元,另两张票据被社保局工作人员发现系伪造而未得逞。
据进一步侦查,使用相同手段骗取医保的还有孙某明、王某明、田某、王某,他们分别来自江苏、江西、安徽等地,均身患重病,家庭条件困难,通过医院门口的小广告联系到制作假发票的人员。仅孙某明一人,便购买上海闸北中心医院、上海长征医院的虚假收费票据9份,向江苏太仓市医疗报销基金结算中心骗得国家医保基金90余万元。
被抓获的周某、徐某利、刘某刚、刘某威四人均系制造假发票人员。周某最早从2016年便开始制造假发票,徐某利等人陆续加入,四人合租房子,共同出资购买制作假发票需要的电脑、打印机、空白发票纸等设备,通过在上海各大三甲医院发放小卡片或者加入一些看病的微信群,发布代开发票的信息,等待客户上门。除了假发票,他们还能提供出院小结、用药清单等全套医疗报销材料。
江北区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不仅对案件证据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判,更详细了解每个案件当事人背后的故事。这些人中或自己身患重病,或家中有重病的亲属,为缓解巨大的医疗开支,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为此,在批捕阶段,针对患病的犯罪嫌疑人,检察官作出构成诈骗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让他们得以继续治疗。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更是与每位犯罪嫌疑人进行谈话以及法律政策宣讲。最终,每个嫌疑人都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积极配合检察官的工作。2018年12月,在确定开庭时间后,犯罪嫌疑人田某因病去世,考虑到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与田某系夫妻关系,需要处理身后事,公诉人前往法院与审判长说明情况,多方沟通后,延缓了开庭时间。
2019年1月,江北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认为周某等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用虚假发票报销的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最终,徐某利、孙某明因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周某、吴某峰被判处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刘某刚被判处二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刘某威被判处九个月有期徒刑,王某、王某明因涉案金额小,被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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