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见习记者胡明山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大幅降低养保险缴费比例,以缓解企业社保压力的建议。
对此人社部在答复中称,“目前尚不具备条件”。
2015年3月以来,我国已连续四年五次降低社保费率,不过此前降费率主要集中在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小险种上,而真正让企业感到负担较重的,其实是养老保险费这个大险种。
据了解,由于其他单一小险种继续降费率的空间已经很小,因此各界将降费率的期待更多放在了养老保险费上。
有学者认为,目前降低养老保险费率面临一定契机,如从2019年1月1日起,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缴费总额或将大幅增加;同时,据人社部,2018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近5万亿元,规模可观,意味着降费率有较大空间。
南都记者注意到,去年就有代表建议,将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降到20%以下,单位部分不超过12%。人社部对此回应称,大幅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目前尚不具备条件”, 这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制约:
首先,是制度转轨成本。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由于已经退休的“老人”和“中人”没有积累或积累较少,其视同缴费期间的待遇,需要通过现在的单位和职工缴费来弥补,因此推高了现行的养老保险费率。
其次,是养老金待遇水平。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连续14年调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04年的647元提高到2016年的2362元,基金支出额越来越大。虽然基金收支不平衡时各级财政应予以补贴,但如果费率下调幅度过大,超出了财政可以承担的范围,将难以继续满足参保者对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期待。
最后,是基金统筹层次。当前养老保险以省级统筹为主,不同统筹地区之间无法实行基金调剂,导致基金结余分布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全国养老保险费率的整体下调。
关于如何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人社部在该答复中称, 将采取多种措施为进一步降费率“创造条件”,具体如推进各项社会保险改革、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同时,也将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从而拓宽资金筹集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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