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友婷 通讯员张智荣)扩大自主创业人员范围、小微企业聘用市外应届生也可享社保补贴、各项减负措施延长至2020年底……记者近日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深圳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已发布,主要内容包括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支持就业创业等部分。
在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方面,《措施》提出,要采取阶段性降低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等减负举措;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困难企业,援企稳岗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深圳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在鼓励支持就业创业方面,《措施》规定,扩大自主创业人员对象范围;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范围从户籍人员扩大至所有就业人员;将一次性初创企业补贴标准从5000元提高至1万元;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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