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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获悉,宜昌市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三方联合发文,出台《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经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同为精准扶贫发力,为贫困人员购买养老保险。
《通知》要求对16-59岁符合参加城乡居保条件的贫困人员,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同时对年满60岁且未享受任何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提高社保帮扶力度,由财政出资,从城乡居保制度实施当年开始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和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从补缴的次月起发放居保养老金。而且明确贫困人员在享受低保等待遇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居保待遇;对于之前已经纳入低保、重残等居保代缴范围的贫困人员,在落实居保代缴时不互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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