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泸州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关于社保经办机构、银行机构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泸州社保部门正式加入治理失信被执行人队伍,对领取待遇人员又增加一条惩罚措施——不还钱将直接扣划养老金。这是1月2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的。
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待遇支付科有关人员介绍,领取待遇失信人员没有还钱的,其养老金账户将会被冻结,其中,领取的待遇一部分将留作生活费,另外一部分就会被法院划入指定账户用于还钱。
据了解,这是泸州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社保领域实施联合惩戒的一项创新工作。同时,泸州人社部门对于失信人(企业)的其他惩戒措施还包括限制招录(聘)失信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和稽核的频次,再次发现有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延长公示期限;限制失信企业参与社会保险业务合作项目;限制失信主体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便捷性;依法限制失信企业申请财政补助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等。
泸州日报记者 朱虹
“泸州:失信被执行人不还钱 将直接被扣划养老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6747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