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的通知》,决定取消现行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32项、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4项、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25项,共计取消61项省级证明事项。
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这些证明事项主要包括家庭贫困证明、注册资金证明、受理或录用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等。
证明事项的用途大部分和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补办,继续教育等级验证,工伤认定、保险待遇申请,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参保人员变更登记、退休手续办理,离休干部登记,公积金贷款申请,残疾人救助申请,再生育审批办理,白内障复明工程参与,丢失作废出生医学证明重新办理,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经济补助发放等。
涉及房地产管理、民政、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生态环境、农业、教育等部门。
取消清单
省政府规章设定的
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省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近20项证明事项由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进行核查
这61项证明事项取消后,近20项证明事项由办理部门在部门内部进行核查或在部门间进行核查。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的亲属关系证明和单身证明等,以申请人承诺的方式替代;再生育审批办理时,也只需当事人提供婚育状况书面承诺;补办房屋所有权证的登报声明,改为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刊发遗失、灭失声明。
列入取消清单的证明事项
任何部门不得要求出具
通知要求,对列入取消清单的证明事项,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出具。
“河北取消这61项证明事项 事关公积金医保房产等”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6727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