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生相伴”这个词,你会想起哪些人、哪些事?是想到多年陪伴的挚友,还是相濡以沫的爱人?其实,社会保险服务也像挚友、爱人一样,时刻陪伴着一个人的人生旅程,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那么,社会保险是如何记录、服务、保障着公民的呢?
从出生那一刻起居民医保“守护神”便上岗
当初生婴儿呱呱坠地时,社会保险服务就已经悄然来临。按照居民医保政策,新生儿可落地参保。而且,伴随着孩子的成长历程,从上幼儿园一直到大学毕业,居民医保都会为孩子提供贴心且全面的保障。比如,在附加意外伤害待遇方面,驻济高校大学生、少年儿童如果因为意外伤害需要门诊急诊治疗,可先垫付医药费,再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金报销。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缴纳医保费后,在对应的医疗年度内,符合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门规、生育、定点社区门诊、意外伤害等费用,可按缴费标准和医院等级按比例进行报销。住院和门规达到起付标准还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及大病特药待遇。
不管是步入职场还是干个体社保服务不缺位
走出校门,步入职场,社会保险都在随时扮演着公众的“守护神”。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为广大职工提供着全链条的保障。即便没有步入职场,当起了个体工商户,也可以自主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会为这部分人群提供保障。
职工医疗保险包含住院、门诊统筹、门规和二次报销等多种保障政策。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则是在职工遇到工伤、生育、失业这些情况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具体来说:
正常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无论是住院还是门规产生的医疗费用,都可享受到职工基本医保、大额费用二次报销及大病特药等医保待遇。根据住院次数、医院等级、住院费用按比例进行报销。除此之外,参保人还可以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我市还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保障失能和半失能人员的生活。
职工在工作期间,遭受事故伤害或身患职业病的,在认定为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等11项待遇。
职工在生育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时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就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待遇包括女职工生育津贴、定额医疗费、生育并发症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及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生育补助金。
如果企业职工已经缴纳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费,因合同到期或被企业辞退暂时找不到工作,只要经过单位申报、失业登记等程序,每个月就能领到1080元的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能够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值得注意的是,失业金领取的长短是与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挂钩的。
步入老年阶段养老及医疗保险发挥巨大作用
时间匆匆,当步入老年,社会保险服务更是发挥出巨大的作用。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随时为公众提供着保障。
职工退休后,达到规定的累计医保年限,可以享受退休医保待遇,除住院和门诊待遇外,每月按照养老金的4%标准(扣缴18元门诊统筹和大额费用后封顶保底)注入医保个人账户。
年满16周岁的非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养老保险,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缴费一次。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居民医保是当年缴费次年享受待遇的,缴一年享受一年待遇,大家可一定要记得在每年的缴费期内按时缴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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