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怎么办?在深圳只要满足相关条件每月还可领1980元失业保险金。深圳市社保局今日公布,目前深圳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为1128万余人。2013年至2018年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118.6万人次,共发放19.7亿元。
今年以来,深圳已先后两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深圳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从1704元/月上调至1980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月为失业人员缴交社会医疗保险二档,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深圳市社会保险机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为失业人员按月缴费。也就是说,失业人员可以免费继续参加医疗保险,有钱有医保,对于参保人来说可谓"双重福利"。
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金后再次失业的,可以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限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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