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老年人福利优待政策扩面提标、养老服务体系巩固完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营造等为切入点,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北京养老服务发展的32项重点任务。
改革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
建立以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慰问补贴为基础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度扩大普惠型津贴范围、适当提高保障型补贴待遇标准。
建立居家养老巡视探访服务制度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居家养老巡视探访服务,对居家生活的独居、高龄等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安全情况、卫生环境、居住环境等进行评估、提醒,并根据需要精准对接服务资源。
提升困难老年群体风险保障水平
为本市户籍经济困难、享受优抚待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以及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独居老年人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基本型保险产品,帮助老年人更好抵御意外伤害风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多类型、多层次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扩大社会优待服务范围
将享受本市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的对象范围,从本市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调整为本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重点在市域内地面公交、公园等公共服务方面,扩大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范围、提高优待服务水平。在老年人出行重点线路和重要活动场所,加大无障碍公交车辆配备和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加强老年人活动集中场所的大人流管理与安全保障。该项政策拟于2019年正式实施。
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全面提升养老机构、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自助式或互助式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水平。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加强农村养老资源整合;继续推动邻里互助、老年扶助等适合农村老年人养老的服务模式;重点做好农村困难、独居和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工作。
完善养老助餐服务体系
继续推进老年餐饮服务的科学规划与布局,在老年人需求较为集中的区域,支持养老服务单位、居(村)委会等积极发展符合老年膳食营养标准的老年餐饮服务,构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社区配送+集中就餐”服务体系,多渠道满足老年人餐饮服务需求。
推进适老化宜居环境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按照相关标准,设计、开发适老化社区,提供适老化物业服务。加大对托底保障、困境保障、重点保障群体中的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支持力度,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能力和生活品质。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环境适老化建设,在医院等公共场所增设为老服务设施设备。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持续推动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为老年人居注生活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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