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10月31日电(记者林碧锋)云南省民政厅10月31日宣布,云南将全面打造“阳光低保”,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低保审核审批等程序,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
云南省民政厅厅长孙青友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推进阳光低保的若干规定》已经出台,明确从今年5月起至2020年底,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人情保”“关系保”,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问题。
云南将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等程序,采取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在传统入户核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的基础上,经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授权,通过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查询其家庭经济状况,从源头上把好低保对象认定关。
同时,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要求县级民政部门通过政务公开网公开低保对象姓名、居住村(居)委会、享受低保金数额等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规定明确,完善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审查制度,实行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建立健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和“随机抽查村(居)委会、随机抽查低保户”的“三不两随机”制度,并建立投诉举报和快速处理反馈机制。
近年来,云南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1.0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59.4万人。今年前9个月,云南共支出城乡低保资金65.9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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