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对享受工伤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老工伤退休人员进行了待遇调整。全市符合此次伤残津贴调整条件的1011人,人均每月增加33.16元。全市享受生活护理费的304名老工伤人员,按照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予以了不同程度的上调,其中,享受完全护理的老工伤人员14人,每人每月增加护理费229.05元;享受大部分护理的老工伤人员81人,每人每月增加护理费183.23元;享受部分护理的老工伤人员209人,每人每月增加护理费137.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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