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出台相关政策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对符合标准的各类养老机构建设给予财政补助,其中新建民办养老机构最高可获得300万元补助。
据了解,为推动民办养老机构提质扩容,温州市区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新建民办养老机构项目,市级按项目到位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3%、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对利用自建用房或租用房3年以上的依法登记的民办养老机构,市级按核定床位数分别给予每床一次性4500元、每床每年1000元连补3年的补助;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新增床位享受同等待遇。(魏一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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