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26日讯 要入职新公司的李先生最近遇到一件“奇事”,新的工作单位在给其办理社保时,发现交不上。一查询他发现自己身份信息被盗用了,有一家叫青岛鲁城建设集团的陌生公司曾给他缴纳过几个月的社保,并且还欠了费。李先生称他并没有在这家公司入职过。青岛鲁城建设集团人力资源的周女士告诉记者,公司曾委托中介公司办理了一个公司业务,是中介将个人信息提供给公司的。
自己身份信息被盗用
25岁的李先生,因9月入职新公司准备就职办理社保时,意外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盗用了。李先生称,一家叫青岛鲁城建设集团的陌生公司曾给他缴纳过几个月的社保,并且还欠了费。这间接导致了他新公司的社保缴纳不上。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自去年毕业以来,从来没与青岛鲁城建设集团有任何劳动关系,因此他并不清楚这家公司如何得知他的身份信息,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给其缴纳社保。“我完全不知道这个公司啊!我的身份信息没有外借过,也没有挂靠过。”
鲁城建设称曾委托中介办理公司业务
青岛鲁城建设集团人力资源部的周女士介绍,确实给李先生办理过社保及解聘。“据我了解,之前公司曾委托中介办理公司的一个业务,是中介将这些个人信息及身份信息提供给公司的。我们一直以为中介提供这些人的信息,当事人是知情的。直到李先生找到我们,我们才知道李先生并不知道。”而对于其他情况,周女士表示不方便多说。
9月26日,青岛鲁城建设集团另一名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目前公司已与当事人李先生就此事达成一致,但对于为什么使用了李先生的个人信息给其办理社保和就职及解聘,截至发稿该工作人员并未回复。
律师:可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
对此,记者致电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员工在办理入职时,公司才会给予办理社保。而未入职,公司却给其缴纳社保的情况,有可能是公司身份信息输入错误,也有可能是身份信息遭盗用,建议市民遇到这类事情应及时向投保公司联系,如是身份信息遭盗用,应及时向公安报案。
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的王磊律师表示,盗用、冒用公民信息,是一种侵权行为,受害者可以以法律途径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其次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另外对于这种盗用公民信息的行为,受害者可以去公安、人社局等相关行政部门投诉。 信网全媒体记者 顾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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