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邢生祥)青海省人社厅近日下发《青海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旨在统一和规范全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城镇常住人口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的劳动就业和享受同等就业扶持政策的权利。
根据《办法》,青海将统一就业失业登记的范围和程序,对就业失业统计数据进行实名化,明确政策依据以及登记的内容和方式。今后,各级人社部门在劳动用工监察时,将检查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的情况,加强就业登记管理。在青海省内就业的各类人员可在就业地登记,青海户籍人员或持《青海省居住证》的人员均可按要求进行失业登记。另外,青海还简化办理手续,细化就业和失业登记方式、程序,利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建立与社保、工商、公安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相关信息的比对核验,拓宽就业登记信息采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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