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琳芸 周琼 通讯员任社) 最近很多准妈妈们在市人社局网站后台询问关于生育保险的问题,参保多久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产假能休多少天?失业了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今天的小课堂我们就重点讲一下生育保险,希望能够帮到你。
1.女职工生完孩子后,能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答:在宁波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只要在生育之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包括生产当月),并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定额补助和生育津贴,报销额度和生产方式有关,比如顺产可以获得3700元医疗费定额补助和128天的生育津贴,剖宫产可以获得5100元医疗费定额补助和143天的生育津贴。
(2)生育津贴按照本人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全部参保职工前10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可享受的假期天数来进行计算的。这里要提醒大家,产假是从孩子出生之日开始计算的,产假满后再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女职工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生育服务登记证(准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为宁波市户籍,婴儿在宁波市医院出生的,可以不提供这两个材料);
(3)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发票。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个别非宁波户籍的职工在户籍地已享受其他报销或补助的,须提供相应单据。
详细材料说明和表格下载可以到浙江政务网(宁波)——市人力社保局的服务事项中查找,已在浙江政务网注册账号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网上办事”提交材料进行预审,避免到社保窗口办理时出现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销条件等情况,实现“最多跑一次”。
3.失业女性生孩子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给职工缴费的,但失业女性符合条件也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宁波市城镇户口失业女性,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且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或期满生育的,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失业女性如果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但生育时丈夫已经参加所在单位的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0个月的,可以通过男方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失业女性的生育保险待遇只有医疗费定额补助一项,即顺产3700元、助娩产4350元、剖宫产5100元。
有一些失业女性因为听说参加生育保险就能报销费用,发现怀孕后匆忙到企业工作并参保,但这么做生孩子时参保不满10个月,反而还丧失了失业人员的身份,结果导致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一定要避免!
失业女性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提供的材料与在职女职工一致,其中通过男方单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还须提供女方的未就业证明,宁波户口的失业女性可以不提供未就业证明。材料说明和表格下载也可以通过浙江政务网(宁波)获得和提交预审。
“敲黑板!社保政策小课堂给您讲讲生育保险那些事”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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