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扩大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将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对此将有哪些举措?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在近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进行了回应。
国务院常务会这样要求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便利群众就近就医。会议确定:
1、 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部纳入直接结算,采用“就医地目录、参保地确定报销比例”模式,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流动。
2、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放在基层,年底前确保每个县级行政区至少有1家。
3、 加快将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统一结算平台,推动网上直接结算。
具体措施有这些
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两类人员因流动性大、难以出具相关材料等原因,影响其在参保地进行异地工作备案,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
“三个一批”提高两类人员备案率
1.简化备案纳入一批
要求各地在10月底前,取消所有需要就医地的经办机构或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或者盖章,通过简化备案程序纳入一批两类人员。
2.补充证明纳入一批
一些要外出务工或者工作的人员去备案的时候,还不知道在居住地或者工作地,或者拿不到工作证明,也视同其可以备案。他在参保地先备案,到工作或者居住的城市取得相关材料后,可以再补。
3.便捷服务帮助一批
通过电话、网络、APP等各种方式逐渐实现备案服务不见面、零跑腿,可以面对面办,也可以通过网上、电话等来办。
加快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
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建立台帐、倒排时间、加强督导,将两类人员集中的就医地基层医疗机构尽可能接入国家平台,确保年底前所有县级行政区至少有一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
规范就医秩序,落实分级诊疗要求
除了外出外转的病人外,其他异地就医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时,还是应遵循分级诊疗原则。现在结算比较便利了,只要生病就去大城市的大医院看的话,不符合医改和分级诊疗的要求。
除了因为疾病需要而必须要到更高等级医院,其他的常见病、小病还是要遵循分级诊疗原则。同时,医保局继续坚持对于不同等级、级别医疗机构的差别化的支付,促进基层首诊,引导形成异地就医的合理秩序。
加快国家统一结算平台的建设,加快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保障制度
医保局将把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和国家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平台,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尽快将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统一结算平台,推动网上直接结算。
亮眼成绩单
截至2018年上半年,经国家平台结算的人次达到48.6万(含新农合3.5万人次),是2017年全年的2.4倍;发生医疗费用118.3亿元,基金支付70亿元,分别为2017年全年的2.4倍和2.5倍。
截至2018年6月底,在国家平台的备案人数超过267万,定点医疗机构达到10015家,全国95%以上的三级医院已经接入平台,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达7575家,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往返路途远、手工报销时间周期长、手续办理复杂、自行垫付资金压力大等痛点问题;同时促进了人力资源自由流动,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外出务工和双创人员,异地就医“垫钱+跑腿”要成为历史了!”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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