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讯 肃南县社保局与全县定点零售药店签定协议,采取部门联动、日常巡查、诚信管理、加强宣传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协议零售药店的监管,规范协议零售药店售药服务行为。
部门联动打击骗取基金行为。加强与卫生、食药监、物价、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协议零售药店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对涉及医保监管方面的突出问题的研究,实现信息互通,对套取社保卡资金、虚构服务项目等骗取基金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明确重点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通过开展经常性检查,严厉查处串换药品、虚设项目、虚增数量、使用社保卡购买生活用品及套取现金等违约行为,把据实传输数据和药店向参保人打印收费小票需打印参保人购药的药品明细作为监督重点,并督促协议零售药店整改到位,对违约行为严格按照服务协议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建立机制督促履行服务协议。探索建立对协议药店进行诚信评级机制和负责人约谈机制。所有协议零售药店建立诚信档案,从基础管理、协议履行、公众信誉等方面加强药店诚信建设,对协议药店进行诚信评级;对诚信较差、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药店加大检查力度,对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限期整改。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政策环境。通过手机报、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医保政策;协议药店设置宣传栏,摆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每次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医保政策;协议药店员工学习掌握医保政策,严格执行服务协议,切实做到医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撰稿:肃南县人社局 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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