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就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通知》明确,从今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由20%降至19%,原有政策规定与《通知》不符的,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从今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的政策,用人单位和职工费率均为0.5%。
同时,《通知》还对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调整优化: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本自治区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的,停止下调。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险”为全区约10万家企业共减负12.72亿元。(记者 罗琦)
“广西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6290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自从2015年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卫计委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来,“医养结合”甚至“医养融合”的话题日趋升温。在2016年两会上,这个话题也成为...[查看全文]
本报讯 近日,网络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据此,《人民日报》邀请其各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的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全世界173...[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