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解除劳动关系后,员工伤残加重怎么办?

 字体时间:2018-08-10来源:劳动午报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冯某于1999至2014年从事采煤工作,在2014年企业改制时被诊断为Ⅰ期尘肺。由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经劳动能力鉴定为7级伤残后,企业发放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随后,企业重组,又将他招用到新企业从事井下技术安全工作,并为他缴纳了工伤保险费。

今年2月,冯某被诊断为Ⅱ期尘肺,伤残等级升到4级。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被退回,理由是他在2014年企业改制时已经得到了相关补偿,不得再次进行工伤认定。劳动部门还认为该公司不应再录用冯某,而应由公司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冯某想知道,他目前是否可以再次进行工伤认定,如何处理其工伤待遇?

法理分析

冯某确实遇到了一个难题,而且涉及到很多具体问题。通过分析,可以归为三类:

其一,劳动部门是否应再次进行工伤认定。

冯某由Ⅰ期尘肺变为Ⅱ期尘肺,只是病情加重了,尘肺病的事实并未发生改变,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也不可能对其再次作出一个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其所患职业病既已认定为工伤,此后仅属于旧伤复发、残情加重,但仍属于同一伤害,同一伤害是不能进行两次工伤认定的。因此,劳动部门不再进行工伤认定是正确的。

其二,用人单位是否应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冯某的劳动关系分为两部分,一是与老企业的劳动关系,二是与新企业的劳动关系。

由于老企业在改制时已与冯某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结。一般来说,老企业已不负有继续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的义务。因此,从新老企业的承续关系来看,新企业对其原先的职业病工伤不负有责任。

那么,冯某能否依据其与新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要求新企业承担其旧伤复发的责任呢?对新企业来说,该职工的职业病工伤是在先前企业发生的,新企业可以不承担责任。

企业改制时冯某为7级伤残,尚有大部分劳动能力,新企业可以招用该职工。而且,此次招用应该是出于更好地照顾职工利益的考虑。如果在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让新企业承担冯某旧职业病的责任,就会导致用人单位排斥伤残人员,不利于伤残人员重返工作岗位、回归社会,也会损害社会的整体利益。

其三,工伤保险基金是否应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冯某的职业病并不是在参保时发生的,不能直接基于工伤保险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责任。冯某也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参保企业,即新企业的“老工伤”,所以,也不符合一般的“老工伤”政策。

但是,考虑到新企业已经参加工伤保险,新企业与老企业存在承续关系,在新企业的“老工伤”人员可以纳入工伤统筹的前提下,也可以将这种非严格意义上的“老工伤”纳入工伤统筹,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关系人员残情加重后的难题,有利于化解雇佣工伤伤残人员用人单位的后顾之忧。当然,对于诸如工伤人员已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如何处理,还需要政策的进一步明确。

通讯员 李德志

“解除劳动关系后,员工伤残加重怎么办?”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6270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