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今年上半年,全市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七个县市区已正式启动按新制度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工作。研究制定了退休补贴规范意见、市属“事改企”人员养老保险处理办法、规范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等政策意见,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全市推开,全面启动实施了职工大病保险制度,修改完善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全部纳入了职工医保统筹,大力推进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395个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各险种上半年扩面任务全部完成。截至目前,全市养老保险参保568万人,医疗保险参保626万人;职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到113万人、122万人、115万人。
烟台市还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标准,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450元提高到490元;新增居民35种乙类慢性病病种;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从目前的100元/月提高到118元/月;对5543名应参未参贫困人口补缴了327万元的2017年度居民医保费,为869名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居民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社保扶贫政策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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